长沙晚报8月26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胡欢欢 通讯员 李林 )“这份建议书不仅告诉我们怎么改,还教会我们如何避免再犯错,让我们重塑信用更有信心。”近日,在长沙县春华镇,一位刚接受处罚的经营者在收到来自春华市监所执法人员送来的《行政合规建议书》时感慨道。这一幕,正是长沙县市场监管局推行“三书同达”机制、优化信用修复服务的生动缩影。
今年以来,长沙县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信用修复服务年”及湖南省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部署,创新推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行政合规建议书”同步送达机制,为企业提供从处罚到修复、从纠错到预防的“全链条”服务,助力经营主体纾困解难、焕发活力。
传统监管模式下,企业受罚后常因不熟悉修复流程而陷入“失信困局”。如今,长沙县市场监管局通过“三书同达”打破壁垒——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及《行政合规建议书》,明确信用修复条件、路径,推动企业从“被动受罚”转向“主动整改”。该机制已帮助多家企业快速修复信用、重回正轨。“行政合规建议书就像‘诊疗方案’,既治‘已病’更防‘未病’。”长沙县某食品企业负责人表示。
2025年5月1日起,长沙县市场监管局全面启用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即可“一键提交”修复材料,无需重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同时,进一步简化材料、压缩时限。
“我们将时限大幅压缩,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修复从15个工作日分别缩短至7个工作日和9个工作日,最高提速超50%;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缩短至4个工作日,最快2个工作日办结。”长沙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材料进一步简化,仅需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书、承诺书及身份证明,其他材料由工作人员通过系统内部核查确认。此外,长沙县市场监管局对信用修复进行分类管理,对轻微失信行为(如仅受到通报批评或者低额罚款)公示满3个月后自动停止公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明确最短公示期为1年,其他行政处罚最短公示期为6个月,符合修复条件可申请信用修复。
2025年以来,长沙县市场监管局管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6181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122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3户,完成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5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