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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至24:00为高峰时段

全省分时电价政策进一步优化,8月1日起执行

      长沙晚报7月3日讯(全媒体记者 吴鑫矾)2日,省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关于优化我省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据了解,此次优化调整主要包括优化峰谷时段、扩大执行范围等,通知自8月1日起执行。

      分时电价机制是基于电能时间价值设计的、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机制安排。此次优化调整后,全年按每日24小时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段各8小时。其中,低谷为00:00—6:00,12:00—14:00;平段为6:00—12:00,14:00—16:00;高峰为16:00—24:00。对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每年1月、7月、8月、12月实施季节性尖峰电价。其中,7月、8月尖峰时段为20:00—24:00;1月、12月尖峰时段为18:00—22:00。

      据了解,优化峰谷时段是此次优化调整的主要内容之一。比如,午间电力供大于求,通过优化调整,将午间11:00—12:00由高峰调整为平段,12:00—14:00由高峰调整为低谷,有利于降低午间购电成本,预计可释放电力需求300万千瓦。

      此前分时电价政策白天高峰和平段嵌套,低谷和平段不连续,对工业企业特别是商业用户连续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此次优化调整后,低谷和平段时间连续执行,其中16:00—24:00为高峰(尖峰)时段,0:00—16:00连续16个小时为低谷时段或平时段,能够推动企业合理安排生产,有利于企业连续生产运营。同时,此次优化调整还减少了尖峰小时数,取消9月尖峰时段,全年尖峰电价小时数减少120小时。

      另外,此次优化调整扩大了分时电价政策的执行范围。一是进一步挖掘用户调峰积极性,将分时电价执行范围扩大至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千瓦)以下的工商业用电用户,明确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千瓦)以下的工商业用电用户可选择执行分时电价或平段电价。二是将“医院不执行分时电价政策”,改为“医院可选择执行分时电价政策或选择执行平段电价”,原不执行分时电价政策的医院可根据自身用电情况选择执行分时电价政策或继续执行平段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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