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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出台

全省划分为三类禁烧管控区

      长沙晚报7月2日讯(全媒体记者 匡春林)秸秆焚烧,长期以来是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重点和难点。日前,省生态环境厅就秸秆禁限烧有关政策问题进行解答。

      我省是农业大省,农作物秸秆种类多、总量大。日前,《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出台,将秸秆从“禁止焚烧”一刀切转变为划定禁烧区和限烧区进行分类管理。

      秸秆焚烧涉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外省几乎都是禁烧秸秆,湖南划定禁烧区和限烧区进行分类管理的主要考量和总体思路是什么?

      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的自然地理条件呈东、南、西三面环山,北部湖盆平原展开,形成了朝东北开口的不对称马蹄形地形,地形地貌以山地、丘陵为主。全省的耕地呈区域性分布特征,洞庭湖平原、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耕地集中连片、地形平坦,湘中盆地区域总体上耕地较大范围集中且地形较为平坦,湘南、湘西区域总体上耕地分散、地形起伏较大。

      我省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禁烧常态、以禁促用”总体思路,综合考虑地形地貌、气象条件和大气污染传输扩散特征,兼顾农业生产和秸秆综合利用条件,建立全局的分区域、分类型、分级别、分时段秸秆禁烧区划定及禁烧管控体系,将全省划分为Ⅰ类、Ⅱ类、Ⅲ类禁烧管控区,明确不同的划定目标要求,有效降低污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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