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打牌起争执后摔伤,棋牌室要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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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17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能)顾客在牌桌上起了争执,起身时不慎摔倒受伤,棋牌室经营者需要担责吗?近日,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相关案件,厘清经营场所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边界。

  2023年9月,李某某参加完朋友寿宴后,与陈某、郑某等人相约前往文某经营的棋牌室打麻将。其间,李某某与牌友陈某发生口角,李某某把牌推倒表示不打了,起身时不慎摔倒受伤。棋牌室经营者文某及陈某陪同李某某前往医院治疗,诊断为右髌骨粉碎性骨折,实际住院1天,医疗费用共计1638.2元。文某在陪同治疗时向李某某微信转账500元。

  李某某认为棋牌室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将文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

  李某某表示:“当时棋牌室地面上有水,我是踩到水而滑倒受伤”。文某表示当时地上没有水,是李某某自身原因滑倒。证人陈某出庭作证时也表示地上没有水。另一证人郑某出庭作证时陈述,并没有在李某某摔跤时亲眼看到地上有水。

  法院查明,李某某曾于2010年骑摩托车出过车祸,右小腿受伤导致骨折并进行了手术,钢板至今未取出。事发前,李某某喝了酒。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某自述系因地上有水滑倒受伤,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地面存在湿滑情况或其他安全隐患。两位证人也不能证明事发时地上有水,故李某某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同时,李某某因与牌友发生口角后突然起身,未加注意而受伤,属于自身过错。李某某受伤后,经营者文某随即陪同前往医院治疗,并转账500元,已尽到相应的救助义务。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李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已生效。

  “本案的焦点问题是棋牌室是否尽到了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望城区法院雷锋法庭副庭长陈俊表示,宾馆、商场、歌厅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负有在合理限度范围内保护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该范围应限于管理人的管理和控制能力之内。安全保障义务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并非只要在经营场所受伤,经营者就一定要赔。

  那么,哪些情况经营者需要担责?

  陈俊表示,以本案为例,如果因棋牌室的桌椅、地面、楼梯等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如桌椅松动、地面湿滑、楼梯无防护等)导致顾客摔倒受伤,可以认定经营者存在管理过错。如果顾客在场所内因自身原因受伤,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合理救助措施导致损害扩大,也属于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作者:黄能】 【编辑:谭伟】
关键词:棋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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