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权益!7月1日起长沙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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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26日讯(全媒体记者 徐媛 通讯员 李斌)今日,长沙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我市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告知书”。从2025年7月1日起,在长沙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女职工,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调整为“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

  长沙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权益,提升生育保障服务水平,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告知书明确了调整生育津贴发放方式、办理流程和途径、进度查询三个方面:

  1.调整生育津贴发放方式:2025年7月1日起,在长沙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女职工,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调整为“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生育津贴标准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生育津贴与工资不能重复享受。

  2.办理流程和途径:用人单位女职工生育津贴由单位申请,准确填报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一次性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线上办理途径为湖南省医疗保障单位网厅(网址https://healthcare.hnybj.com.cn/hallunit/#/login),线下办理途径为单位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

  3.进度查询:用人单位可通过湖南省医疗保障单位网厅线上查询办理进度;参保人员可通过“湘医保”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线上查询办理进度。

【作者:徐媛】 【编辑:刘天乐】
关键词:医保 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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