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指引出台,梳理小区“糊涂账”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3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嘉)推开小区门,电梯里的广告、地面停车位的收费、快递柜的租金……这些钱都去哪儿了?长沙很多业主心里都有一本“糊涂账”。但今后,这笔账要被算得明明白白了。
近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长沙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正式施行,从钱归谁、怎么管、用到哪、如何监督,全方位立下规矩。

明确“钱是谁的”
八类收益归业主,管理成本设“天花板”
家住岳麓区某小区的刘女士每天乘坐电梯,总会看到轿厢里更换着不同的广告。“以前也疑惑过,这些广告是不是该给我们业主分钱?问物业,答复总是含糊不清。”她说。
和刘女士一样,许多业主并不清楚哪些收入属于小区公共收益。
《指引》首次清晰列举了八大类来源,主要涵盖利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场地停车产生的收入,在共有场地、灯箱、单元门、外墙、楼顶、电梯轿厢等处设置广告的广告经营收益,出租公建配套用房或共有场地引入自助售卖机、快递柜等取得的经营收入,通信设施设备占用场地费用,共有文体设施的运营收益,归属于全体业主的违约金、赔偿金、补偿款及旧设备残值,公共收益所产生的合法孳息,以及其他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各项收益。
“这就好比把‘家底’一件件摆到台面上,哪些是大家的共有财产,一目了然。”一位业委会成员表示。
更重要的是,《指引》明确这些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依法属于业主共有”。并且给管理成本戴上了“紧箍咒”:原则上不得高于公共收入的30%。
“设了这个上限,能有效防止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用‘高成本’的名义把收益‘做没’了。”开福区一小区业委会主任王先生对此非常赞同。
管好“钱袋子”
专户存、分级批、用途明,想乱花不容易
钱明确了是业主的,怎么管才能安全?
《指引》要求开设银行专户实行专账管理,并创新性地提出可根据需要实行公共收益管理人与社区(村)委员会的“双控”机制,从源头上防范资金被侵占、挪用的风险,相当于给钱箱加了两把锁。
“我们小区公共收益一年也有十来万,以前就一个账户,业委会和物业都能动,总觉得不踏实。现在要求更严格的监管,我们放心多了。”雨花区某小区业主陈先生说。
怎么花也有讲究。《指引》建立了分级审批制度,即小额支出,业委会或物管会研究决定;大额支出,必须制定方案,召开业主大会表决。
“所有开支一般要相关负责人联审联签,避免‘一言堂’。”长沙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这些钱能用在哪?《指引》划出了重点,主要用于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也可用于共有部分维修、增设智能安防、购买公共保险等。但同时也划出了“红线”。不宜以现金、购物卡、物业费抵扣等形式直接发放给业主。
“这能保证公共收益用于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长期保养上,防止短时间内分光吃尽,真正实现小区整体环境的可持续改善,惠及每一位业主的未来生活。”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晒出“明白账”
线上线下同步公示,业主可随时查“家底”
信息公开是这次新规的最大亮点之一。
《指引》要求公共收益管理人必须线上线下同步公开信息,线下通过小区主出入口、客服中心、楼栋大厅公示栏发布,线上依托物业服务APP、微信公众号、业主微信群等平台推送。
“以前贴个公告在角落里,风吹雨打就没了,很多人看不到。现在要求线上线下一起发,我们业主拿起手机就能查,方便监督。”芙蓉区业主李阿姨对这项规定很满意。
公示不仅要及时,还要持久。日常重大事项公示不少于30天;每年3月底前,必须公布上一年度的收支情况。
“就像一份年度家庭账单,收入多少、花了多少、还剩多少,清清楚楚。”李阿姨比喻道。
筑牢“安全线”
四级监管、违规必究、有序交接
如何保障规定落到实处?《指引》构建了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监管体系,尤其强化了街道、社区的日常监督和纠纷调处作用。
如果发现违规怎么办?业主可以向街道(乡镇)或物业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涉嫌犯罪的,相关部门将协助业主向公安机关报案。
“有了清晰的投诉举报路径,我们维权更有底气了。”多位业主表示。
此外,《指引》还明确了公共收益管理人的移交义务,在服务终止、任期届满等情形下,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账户及资料移交,防止出现管理真空或资产流失。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公共收益管理看似是小区里的事,却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影响着大家的居住幸福感和基层稳定。”长沙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指引》的出台是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部署,推进“三湘安居”专项行动的具体举措。下一步,将加强培训,让业主的“共有收益”真正惠及全体业主,为提升城市居住品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长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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