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法院一反家暴典型案例获联合国妇女署关注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13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能 通讯员 梁伟谊)记者从岳麓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联合国妇女署特邀参与中国反家暴十大典型案例审理的法官及司法研究专家,深入探讨典型案例意义。其中包括岳麓区法院审理的“马某某诉丁某某离婚案”,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参与了交流。
“马某某诉丁某某离婚案”2023年6月15日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反家暴十大典型案例,该案创新性地运用特殊证据规则,为破解家暴案件“举证难”问题提供了司法范本。案件中,原告马某某(女)以丁某某(男)多次对其实施家庭暴力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丁某某否认其家暴行为,且不同意离婚。马某某提供多次报警记录、病历、伤情鉴定等证据证明其曾遭受家暴,相反丁某某未提交任何证据。法院最终判决存在家暴事实,并允准离婚。
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在原告提交证据不足以直接证实家暴行为存在的情况下,法官依职权加大探究力度,对家暴细节进行主动调查,发现与确认相关的补充证据,最终认定家暴事实。
原来,在中国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谁主张谁举证”是基本原则,但家庭暴力案件因其私密性和隐蔽性,受害人往往面临举证困难。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同样存在原告提供证据不足以直接证明家庭暴力存在的问题。审理该案的岳麓区法院法官汪样通过受害人合乎逻辑的详细陈述和系列辅助性证据(报警记录、病历、伤情鉴定等证据),突破了家暴案件“举证难”的困境,确认了家庭暴力事实。
据介绍,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33号一般性建议17段要求“建立机制确保证据规则、调查方法及其他法律和准司法程序公正,不受性别刻板印象或偏见影响”。
岳麓区人民法院法官刘群介绍,根据涉家暴关系中的互动特征分配举证责任并强化职权探知力度,有效维护了家庭关系中弱势受害人的权益。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遏制施暴人的控制行为,还为其行为矫正提供了可能。
近年来,岳麓区人民法院不断完善“惩治+保护+预防”三位一体的司法保护体系,依法从严惩处家暴犯罪行为,及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和人格权侵害禁令,同时积极开展反家暴普法宣传,切实为家暴受害者撑起法律“保护伞”,为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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