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在小区内挪车算不算酒驾?法院判了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2月8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陈思岐)新春佳节亲朋好友欢聚一堂,免不了把酒言欢,酒后行车安全问题也容不得半点马虎。那么,酒后在小区内挪车算不算酒驾?有人认为小区属于相对封闭区域,短距离挪车应该无妨;但也有人担心这可能会触犯法律红线。8日,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发布一起典型案例提醒市民,酒后在小区挪车刑罚可免,行责难逃。
酒后小区内挪车被吊销驾照
张某和朋友喝酒后打车回家,因小区通知将进行水改封闭施工,故其将停放在小区施工区域内的车辆驾驶至小区地下停车场入口位置。在移车过程中,小区保安与张某发生纠纷并报警。民警接警后赶赴现场,发现张某有酒驾嫌疑,遂将其带至交警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经鉴定,张某的血液酒精含量达170.8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市交警支队根据规定决定给予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张某认为其所在小区车库道路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道路,市交警支队对该小区内挪车的行为不具有行政管辖权,更不具有行政处罚权,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长沙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在小区内驾驶机动车辆,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0.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市交警支队认定张某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被诉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市交警支队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已经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程序亦合法,遂驳回张某全部诉讼请求。张某不服提起上诉,长沙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不追究刑责不等于免除行政处罚
法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小区内道路是否属于上述法律规定的道路,关键在于是否允许不特定的社会机动车辆通行。本案中,结合在案证据,案发小区虽然设有围墙、保安岗亭,相对封闭,但社会车辆无需经过业主许可,仅需缴费即可进入小区停放。故该小区内道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意义上的“道路”。张某关于案发小区内道路处于封闭施工状态,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意义上道路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明确,在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驶机动车;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后短距离接替驾驶停放机动车的,或者为了交由他人驾驶,自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驶出的,没有从重处理情节的,可以认为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处理。
但行政处罚与刑罚分属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关系,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并不等于免除行政处罚。《意见》第二十条指出,醉驾属于严重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在决定不予立案、撤销案件或者移送审查起诉前,给予行为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处罚。即刑罚可免,行责难逃。
法官同时提醒,醉酒状态下人的反应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都会大幅下降,哪怕是极短距离的驾驶,也可能引发不可预估的危险。广大市民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莫因为一时的疏忽或侥幸心理,而触碰法律红线,给自己和他人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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