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高度离不开田间温度” 宁乡山村18条立法建议再引关注
近日,新湖南、湖南法治报持续关注宁乡市黄材镇基层立法联系点“1+5”协同乡镇开展立法建议征集。
“对违法运输食品的罚款不能‘一刀切’!”宁乡市巷子口镇的立法信息员黄孟龙语气恳切。他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第132条提出,固定罚款额度难以适配不同规模经营者,对小商户来说可能是“一记重拳”,对大企业却无关痛痒。建议按违法所得的倍数来设定处罚标准,将“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换成“根据违法所得或运输货物量的三倍或者五倍进行罚款”。
7月17日,在宁乡市龙田镇白花村海拔近700米的村委会会议室里,一场关乎国家立法的热烈讨论正在展开。长沙市人大常委会黄材镇基层立法联系点的“1+5”区域协同乡镇,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正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两部法律修正草案的意见征询会,直接开到了这片深山村落中。
30平方米的会议室里坐得满满当当,参会人员涵盖多个群体:既有来自宁乡市黄材镇、横市镇、沩山乡、龙田镇、沙田乡和巷子口镇“1+5”区域协同乡镇的人大主席与人大专干,也有来自这6个乡镇的村支书、村民代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及相关行业代表等。宁乡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罗桂华等法律专业人士也受邀出席,为讨论提供专业支持。
这两部与千家万户息息相关的法律草案,围绕“村里谁当家”“离职村干部的待遇如何保障”等村民关心的话题,聚焦“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及其法律责任”等热点问题,在方言俚语中被反复探讨。专业的法律见解与接地气的乡土智慧不断碰撞,擦出思想的火花。
“要确保食品安全,必须重视消毒环节的管理。”关于《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的讨论中,除了黄孟龙就罚款标准提出的建议外,宁乡市信访局工作人员张玲也发表了看法。她针对第41条建议增加“消毒”相关内容,具体表述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篡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容器清洗消毒凭证等单据。”
横市镇政府工作人员袁海波关注到进口产品管理的细节问题。他针对第82条,建议补充进口产品注册衔接方面的条款,以让法律在执行过程中更加顺畅。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讨论则聚焦“村里谁当家”“离职村干部待遇”等民生关切。罗桂华对第33条提出建议:“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村民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开展协商。对村民反映的实际困难和矛盾纠纷,村民委员会可以组织村民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开展协商。”长沙市人大代表龚桂洋针对第16条提出,建议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的参选条件改为“三年以上”,对本地村民更加公平;黄材镇松溪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喻科平则关注村委会成员辞职再参选的规范问题,针对第20条建议明确相关机制,对辞职行为列入不良记录,且要求辞职前完成重要工作,可参照《公务员法》细化规定。
“乡亲们逐字逐句‘抠字眼’的较真劲,恰恰是对法律最大的敬畏。”黄材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金华深有感触地说。
这份笃定并非凭空而来——今年3月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案中,黄材镇基层立法联系点提交的6条建议,成功被全国人大采纳。实实在在的成果让大家参与立法的劲头更足了。
这场在山头上召开的立法意见征询会,不仅是一次立法征询,更是一堂鲜活的民主实践课。“国家立法的高度,离不开田间地头的温度。我们村民的朴素建议,能通过这样的平台直达立法机关,全过程人民民主就不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扎根乡土、惠及民生的具体实践。”龙田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龚学军感慨道。
基层群众反映的普遍性问题,往往是法律修订需要重点关注的方向。在此次立法意见征询会上,共征集到18条来自基层的立法建议。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周延赞在总结时表示,自去年8月“1+5”区域协同机制建立以来,各协同乡镇紧密配合、团结协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他说:“这些立法建议虽然来自山区小村,但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这趟‘立法直通车’,可以直接传递到国家立法机关,为国家立法提供基层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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